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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辩护律师
来源:昆明律师网   作者:昆明律师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非法制造,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制造方式包括制作、加工、组装、改装、拼装、修理等;非法买卖,既包括以金钱货币作价的各种非法经营的交易行为,也包括以物换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物易物的交换行为,以及赊购等行为方式;非法运输,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批准许可,私自在国境内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运输方式不限;非法邮寄,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私自通过邮局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非法储存,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收藏或存积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非法从事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犯罪动机可能多种多样,但不影响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涉枪支、弹药、爆炸物违法活动和非法违法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如果因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实施相关行为,以及具有主动上交枪支、弹药、爆炸物和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依法会予以从宽处罚。

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涉及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种类和数量、犯罪行为的情节和后果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你涉及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同时,任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都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昆明找刑事辩护律师,请联系陆兴汉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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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5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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