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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故意生产和销售假药,或者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和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一)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二)涉案药品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或者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的;
(三)涉案药品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四)涉案药品系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
(五)药品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六)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一)引发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上述从重处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提供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以上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引发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上述从重处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提供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认定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时,需要注意“假药”的定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例如,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等。
为避免涉及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认准药品的批准文号,不轻易相信广告宣传,同时注意保留购药凭证等。如果发现有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典型案例】牛某在得知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以下简称九价疫苗)畅销之后,与张某以向针管内灌装生理盐水的方式生产假冒九价疫苗,再自行粘贴假冒正规品牌商标,并以托盘塑封,共生产假冒九价疫苗2.3万支,后通过多个医美类微信群等渠道对外销售金额达120余万元。最终,牛某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张某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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